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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双报到”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4、服务基层,惠及群众。各类资源向基层倾斜、各种力量在基层集聚,提高基层党组织回应群众诉求的能力。经常联系服务群众,增强党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基层干部为民负责机制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实惠,让群众感到满意。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报到联系机制
  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单位党组织都要主动到所在的街镇党委报到。开发区综合党委所属的党组织可就近就便到街镇党委报到,开发区内其它的机关、事业、企业等党组织要主动到开发区综合党委联系报到。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地点和党员相对集中的党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委(党总支)已报到的,所属的党支部无需重复报到。
  组织关系不在现居住地的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都要主动到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
  街镇党委、开发区综合党委及居住地党组织也要主动跨前一步,积极排摸区域内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主动联系沟通;通过广泛告知和宣传发动,引导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主动报到。
  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动员、及时督促所属的党组织和党员按照要求及时报到。已报到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与所在地的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未报到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主动持《报到联系单》,通过信函、传真或上门等方式到所在地的党组织报到。
  (二)信息对接机制
  单位党组织在报到时要主动向街镇党委、开发区综合党委提供本单位和党组织的基本情况,以及可供资源、所需服务等信息。单位经营地、党组织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时,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及时地向街镇党委、开发区综合党委通报。
  党员在报到时要主动向居住地党组织提供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特长爱好、资源、需求等信息。居住地、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时,党员要主动、及时地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告。
  街镇党委、开发区综合党委要对报到党组织的信息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宣传册、通报单等形式,将本区域的基本情况和党建工作、社会管理等情况告知单位党组织,并通过项目征集表、共建意向书等形式,沟通对接可供单位党组织选择参与的活动或项目信息,以及在特殊任务中对党员的明确要求。
  居住地党组织要结合“两个实有”、“民情档案”等工作,对报到党组织和党员的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分类形成信息库;通过公开信、告知单以及服务菜单、意见征询单等形式,及时发布可供党员自主选择参与活动或项目的信息,以及在特殊任务中对党员的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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