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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档案学会关于2011年度单位会员会费收缴情况通报

重庆市档案学会关于2011年度单位会员会费收缴情况通报
(渝档学发〔2012〕2号)


各单位会员:

  根据重庆市档案学会章程,各单位会员应每年缴纳会费800元。多年来,相关单位会员认真履行义务,积极缴纳会费,为保障学会正常运转、服务档案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共有35个单位会员缴纳会费,共计27340元。分别如下:渝中区档案局1000元;忠县人民法院840元;重庆建峰工业集团、秀山县档案局各820元;涪陵区、丰都县、大渡口区、南岸区、黔江区、彭水县、巴南区、酉阳县、江北区、石柱县、长寿区、万州区、武隆县、垫江县、合川区、永川区、梁平县、沙坪坝区档案局和重庆市委办公厅、嘉陵工业公司、重庆市城建档案馆、长安汽车公司、重庆市市直机关工委、重钢集团、重庆报业集团、重庆大学档案馆、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纪委、合川供电局各800元;云阳县档案局500元;重庆邮电大学160元。

  各单位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学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会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经统计,今年已有26个单位会员缴纳会费。希望未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依照章程及时足额缴纳年度会费。同时,希望作为单位会员的各理事单位,协助做好所在区域和系统的单位会员发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学会会员组织。今后,学会将加强对单位会员的管理和服务,在强调单位会员履行义务的同时,进一步维护和改善单位会员权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单位会员活动,在服务上给予单位会员优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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