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要任务
(1)完成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新的区域环境影响后评估和展望评估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区环境保护局
(2)完成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编制、专家评审和报批工作。
责任单位: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区环境保护局
(3)完成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建设两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能级。
责任单位: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区环境保护局
(4)进一步严格对环保重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督性监察、监测和年报制度,实现环保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5)根据国家环保部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以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为重点,继续开展工业及都市型工业园区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6)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配合工业生产相关节能政策,积极推进区节能降耗工作,鼓励重点企业开发循环经济,做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开展节能和环保标准化示范单位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7)对区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开展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企事业单位环境责任意识。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各相关单位
(五)绿色创建与生态绿化建设
1.实施原则
以“绿色与世博同行”和“上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主题,进一步增加城区绿量和特色绿色景观,开展各类有特色的环保绿色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形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2.行动目标
依托社区、学校、企业等平台,开展各类环保绿色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绿化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营造城市绿肺,推进生态小区示范建设。到2011年,创建环保绿色社(小)区10个,环保家庭500户,绿色学校60所,绿化覆盖率达到27.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