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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第四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9年―2011年)》的通知

  责任单位: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政署

  (6)开展对上奥塘、春申塘、华泾港、东新港、西新港、梅陇港、机场河(柴河浜段)7条河段的疏浚工作,减轻河道淤积,实现面清岸洁,加强调水,增强河道水动力。

  责任单位: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水务署、相关街道(镇)

  (7)有序推进和启动实施蒲汇塘、春申塘、上奥塘、机场河、东新港等河道的防汛墙改建工程。

  责任单位: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水务署、市政署、相关街道(镇)

  (8)重点实施田林地区河道排放口和箱涵综合调查工作,开展圩区泵站的旱流截污,实施新港箱涵污水综合处理工程,完成三友河箱涵污水综合处理工程,同时开展漕河泾港、张家塘港水生态修复工程。

  责任单位: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水务署

  (9)开展本区初期雨水治理的规划研究,选择典型区域进行试点。

  责任单位: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政署、水务署

  (10)加强本区河道水质监测,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提供技术支持。

  责任单位: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二)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

  1.实施原则

  巩固SO2减排成果,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SO2减排目标。以烟尘、异味治理等为重点,深化大气污染治理,以市、区重大工程工地为重点,继续抓好扬尘污染控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2.行动目标

  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SO2年排放量控制在500吨以内,市、区重大工程工地创建成“环保、便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现长效、常态管理,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水平的天数占全年天数保持在85%以上。

  3.主要任务

  (1)以燃煤锅炉烟尘达标排放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SO2减排工作,完成4台10蒸吨/小时以上工业锅炉脱硫或洁净煤燃烧技术改造。到2011年,全区SO2年排放总量控制在500吨以内。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2)巩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成果。继续大力开展对建筑工地、道路、运输、堆场等的扬尘污染治理和控制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并纳入长效管理。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安徐汇分局、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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