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发展基金、股权投资、信托、期货等金融行业。充分发挥徐汇区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引进和培育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管理企业,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风险创业投资,促进充裕的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壮大信托业务,充分发挥信托工具的功能优势,积极创新金融产品。鼓励期货公司等金融衍生品交易机构的发展,使期货市场成为控制成本以及利用价格发现功能稳定生产的重要工具。
(四)加快发展金融租赁、典当、汽车金融、货币经纪、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行业。积极吸引金融租赁等新型金融机构,积极培育金融租赁市场,把金融租赁业作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
(五)努力发展金融中介、金融后台服务等行业。加快发展法律、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等与金融行业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鼓励设立专业化的金融后台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徐汇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优势,大力促进金融资讯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金融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等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
三、整合金融资源,提高金融资本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一)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上市融资。落实促进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构筑企业上市平台,利用区域内金融资源,帮助拟上市企业做好上市之前的辅导、重组、改制、申报等工作,优先推进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债券融资。积极配合国家和上海市金融管理部门扩大企业(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推进债券品种的创新和发展。推动重点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等发行企业债券,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发行债券。
(三)构筑政府项目融资平台。加大金融创新,通过银行、信托等多种渠道,为徐汇区的重大项目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四)加大金融业促进支柱产业发展力度。加强金融业与实体产业特别是徐汇区优势产业之间的相互支持和相互渗透。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及行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推动外包服务、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金融业渗透到企业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提升产业能级,推进经济和金融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