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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徐汇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2009―2012年)》的通知

  三、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

  按照《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结合区域产业基础、研发投入水平和产业化能力,确定徐汇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3+X”重点领域。“3”即明确列入《实施意见》中由徐汇区承担的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X”即九大重点领域中徐汇区能够积极参与的新能源、新材料以及其他相关领域。

  (一)生物医药业。

  到2012年,区域生物医药业的经济总量在2008年基础上增长100%,达到160亿元,在枫林生命科学园区和漕开发形成产业化集群。研发外包服务业领域实现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创新医药制造业领域实现收入超过65亿元;医药产品商贸流通业领域实现销售收入超过45亿元。

  (二)电子信息制造业。

  到2012年,集成电路、通信制造、新型显示业规模达到170亿元,在漕开发形成集聚。重点推进面向移动通信、数字电视、汽车电子和国防科工的电子器件和集成电路的设计和制造。发展以TD-SCDMA为主的增强型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

  (三)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到2012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达到330亿元,在徐汇软件基地、漕开发等园区形成集聚。重点推动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和大型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网络游戏、金融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数字内容服务业发展。推进专业化信息系统服务的研发及产业化。

  (四)其他相关产业。

  到2012年,区域内新能源、新材料及其相关领域规模在2008年基础上保持一定增长。新能源领域重点推动核电工程、核站配套大型自动化仪器仪表、核燃料元件等核能领域的产业化。新材料领域重点推进高分子、化学纤维、非金属矿物等相关领域终端产品的产业化。

  四、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具体措施

  (一)组建推进工作体系。

  成立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漕河泾开发区总公司领导负责的徐汇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员会、科委、财政局、综协办和虹梅街道、华泾镇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口“3+X”重点领域例会制度和重点企业的联系制度,定期协调、推进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道(镇)共同做好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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