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规定执行;上述所有政策扶持和国家、市、区有关政策扶持力度不一致时,从高计算,不重复享受。
(二)符合本实施细则扶持范围的新引进重大项目,需享受扶持政策的,报请区财经领导小组“一事一议”讨论通过。
(三)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自2009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附件:《区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目录》
附件:
区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目录
产业
| 行业
| 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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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
| 生物医药研发、生产
| 1.新型化学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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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代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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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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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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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外包)服务业
| 1.早期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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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床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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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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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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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流通
| 1.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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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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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制造
| 集成电路
| 1.能适应纳米制造工艺的SoC(片上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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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英寸以上生产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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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纳米以下“增强型CMOS技术”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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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SP(芯片级封装)、SIP(系统级封装)等封装测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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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频、高精度的设计验证平台和生产测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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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集成电路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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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
| 1.TD-SCDMA为主的增强型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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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TE(长期演进)等4G演进技术的研发和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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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芯片设计、设备制造和移动运营等在内的移动通信终端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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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软交换设备、大流量网关和高端路由器等核心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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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移动通信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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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显示
| 1.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等新一代平板显示的研发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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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ED(发光二极管)新型光源的规模化生产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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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性能LED芯片制造、大功率高亮度LED封装等相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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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服务
| 软件服务
| 1.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信息安全软件等共性基础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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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向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管理、远程教育、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行业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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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向消费电子、航天电子、汽车电子、船舶电子、医疗电子、智能交通、工业控制及检测等嵌入式软件及工业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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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向离岸和在岸两大市场的软件外包服务,发展高端信息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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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软件服务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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