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文化委关于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1〕22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文化委制定的《朝阳区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的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朝阳区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的工作意见
(区文化委 二O一一年八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博物馆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博物馆事业发展,根据《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结合区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博物馆是展示城市文化文明的重要载体。
建设高品位、均衡化、多元化和国际化的城市文化是朝阳区实施“新四区”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博物馆作为收藏、传承人类文化遗产的专业机构,是体现现代城市文化特色的重要载体,在文化建设中承担着传播历史文化、弘扬区域文化、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职责。
(二)博物馆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随着朝阳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发展。博物馆通过展示、讲解等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共享人类文化与自然遗产的精神需求,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是提升百姓幸福指数的重要途径,构建博物馆服务体系是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博物馆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十二五”时期,加强传统文化的传承、延续和再创,提升文化软实力,是朝阳区在更高层次上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博物馆的建设与开放,不但可以再现与传承传统文化,培育公共文化空间,同时还将带动旅游、会展、出版、艺术品交易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朝阳区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重点任务
“十二五”时期,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法管理,集群发展”的原则,对辖区内博物馆进行统一规划,制定政策,整合资源,明确任务,抓好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六个一”工程建设(即建设1个区域综合博物馆,做强1个民俗博物馆,发展一批街乡博物馆,制定1项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打造博物馆聚集区,成立1个博物馆协会)。全面提升辖区内博物馆的社会服务水平,实现朝阳区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初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