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四)加快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抓好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将部省共建的“中药资源系统研究与开发利用培育基地”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打造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符合国际规范、开放共享的创新技术平台。加强中医药基础和临床研究,以科技进步推动行业发展,加强中药新药、中药相关产品、中医药新技术、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等研究。

  完成一批以川产中药为主体的中药新药和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加强中药新剂型的研究,在中药新型饮片研制上取得突破和进展;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研究,力争中医药在防治糖尿病、中风、急性胰腺炎、肝病和艾滋病等方面取得突破和成效。

  六、实施中医药“名药、名企、名园战略”

  (十五)培育名药。充分利用四川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加大创新中医药新药研发生产力度,扶持培育名药。加强以川产道地药材、大宗药材的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川芎、川白芷、川麦冬、川贝母、川附子、川郁金等川产道地药材种植,力争更多道地药材品种进入国家和地方标准、更多道地药材种植基地通过国家GAP认证。提升川产道地药材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快系统开发,鼓励有特色疗效的中药院内制剂向新药研制发展。

  对我省中药优势品种、重点品种、独家品种按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和基本药物省补充药品目录,鼓励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药中使用中药。

  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建立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和川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建立中药材繁育和品种培育基地。加强川贝母、虫草等珍稀濒危道地药材保护和利用。

  (十六)建设名企。结合四川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加大中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力培育发展中药工业品牌,提升壮大现有知名品牌,培育催生新的知名品牌,重点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的中药企业。在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产品运输、药品招标、推广使用和报销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向中药品种倾斜,完善中药合理的价格体系。在中药产业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发展好项目、好品种,形成名牌产品,做大做强中药企业。

  (十七)打造名园。培育发展中药种植园区、现代科技研发园区、中医药康复养生园区、中医药文化博览园区、藏药科技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结合我省旅游资源,形成以旅游观光结合养生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园区。引导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促进园区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以各种形式引导农民参与,通过中医药特色园区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