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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实施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战略”

  (八)造就名医。形成良好的中医成才机制,筛选一批理论功底扎实、临床经验丰富的中医药临床骨干,聘请省内外著名中医药专家,以“集中授课、分散带徒”的形式传承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用5年时间形成新一代名中医。评选第二届省十大名中医,开展第四批省级名中医评选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开展名中医评选,形成名中医群体。

  (九)培育名科。在全省培育并形成专业覆盖齐全、专病、专科、专方、专药配套、特色优势明显、临床疗效显著的重点专科群体,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35个,省级重点专科100个,四川省名科20个,形成四川中医专科品牌。积极推进中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和使用,建设50个医院中药制剂室,依法进行中药制剂的使用和推广,提高临床中药院内制剂的使用率。

  (十)建设名院。我省各级中医专门医院要坚持中医办院方向,人才结构、科室设置和技术服务要以中医为主体。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广泛使用中药饮片和针灸、推拿等特色疗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建成中医药技术精湛、功能完善、管理科学、优势明显、服务一流、群众满意的中医名院10所。

  四、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建立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深化院校教育改革,坚持中医药专业为主体,突出中医药办学特色。加强高等中医药院校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重点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立多层次师承制度,切实推进继承工作。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中医药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力度。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开展管理干部培训,提高管理队伍整体水平。

  (十二)着力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大力培养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社区全科中医师和乡村中医医生,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能提供5项中医药技术服务。

  五、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十三)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传承工作。以四川历代具有影响的中医药名家为重点,以中医理论和名家学术思想研究为核心,以继承发扬川派中医药学术经验和诊疗技术为目的,实施川派中医药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研究工程,建立名医研究室和名老中医工作室,推进名医传承工作,发扬传统,继承创新,唱响川派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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