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2年重点改革的指导意见
(新政文(2012)49号)
根据国家、省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改革发展形势,现就我市2012年加快推进重点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中心任务,深入推进河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以重点改革推动全局改革,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新突破,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促进我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率先崛起,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围绕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深化改革
(一)启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对照试验区任务制定推进实施方案,完成2012年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逐步建立一套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制度规范。(市委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二)探索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途径。把县城作为城镇化的重点,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县城率先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以40个重点乡(镇)为突破口,通过完善城镇功能,促进人口、产业和各类生产要素集聚,整乡推进“三化”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提高社区集聚功能。规范指导首批19个农民创业园建设,强化产业支撑,促进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市委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三)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抓好52个示范社区规范建设、148个重点社区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率先建成一批示范社区。破解拆迁难题,鼓励引导采取激励政策、市场机制等形式加快拆迁进度。完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农民到城镇购(建)房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补偿机制;探索规范社区的污水和垃圾处理、建筑节能、生态保护等工作;探索推进社区运行管理和资产管理体制创新,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社区运行机制;研究出台社区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的政策等。加强调查研究,抓好优惠政策兑现落实,争取在房产证办理、户籍登记、农户建房贷款等方面有大的进展。(市委农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