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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体育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体育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苏体办〔2012〕48号)


各市体育局:
  现将《江苏省体育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体育宣传信息工作是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做好体育宣传信息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体育强省营造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江苏省体育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体育宣传信息工作力度,努力营造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体育强省的良好舆论氛围,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满分20分)
  1、有分管领导出席全省体育宣传信息工作会议(1分),建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1分),制定宣传信息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1分)。
  2、每年召开全市宣传信息工作会议(3分);制定年度宣传信息工作计划(1分),年终有宣传信息工作总结(1分)。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宣传信息工作专项经费(3分)。
  3、把宣传信息列为全市体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3分),建立了全市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1分),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了表彰奖励(1分)。
  4、积极参加省体育局或相关单位组织的宣传信息业务培训活动(2分),举办全市体育宣传信息培训班(2分)。
  (二)新闻宣传(满分40分)
  1、围绕本地区、本单位中心工作,以组织集中采访、开展专题报道等形式,主动策划、举办具有明确主题、反映当地特色、具备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每项5分)。
  满分10分。
  2、开展全市年度体育好新闻评选(2分),开展全市年度十大体育新闻评选(2分);定期编印宣传信息简报,全年6期以上(4分);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刊登反映体育工作情况的专版(每次4分)或专栏(每次2分)。
  满分16分。
  3、成立市级体育记者协会(2分),组织开展活动(每次活动1分,累计不超过2分)。
  满分4分。
  4、获得江苏省体育好新闻,按照一、二、三等奖,每篇稿件得3分、2分、1分。获得江苏体育好新闻评选优秀组织奖(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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