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周浦镇0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浦府〔2012〕137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0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2〕29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周浦镇0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范围东至周园路,南至周祝公路,西至咸塘港,北至周邓公路。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功能布局、公建配置等相关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25.6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69.25万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0.94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面积约12.89万平方米,商办建筑面积约21.12万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约21.49万平方米。规划人口约4.4万人。
三、原则同意土地使用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0.96公顷,其中住宅组团用地约92.16公顷,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0.94公顷,基础教育设施用地约13.7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约27.14公顷,道路广场用地约26.73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约2.03公顷,绿地约22.94公顷,水域约15.2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