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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25.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积极争创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

  26.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探索推行行政执法相对人权益告知制度。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责任处室:监督检查处)

  27.通过执法检查、备案、考核等形式,加强对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

  28.规范整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以及依法行使的其他行政权力卷宗。(政策法规处、调控处(省储办)、产业发展处、监督检查处)

  29.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受理程序等相关事项在办公场所公示。(责任处室:法规处)

  五、建立矛盾调解化解机制

  30.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备案、重大行政应诉案件专报、行政诉讼情况反馈、行政错案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31.建立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和互动反应机制。对于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发布。建立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32.局长办公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督查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3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机关内部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并向系统和相应政府法制机构通报考核结果。(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

  34.落实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粮食业务培训(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落实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责任处室:人事处)。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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