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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评选方法及工作安排
  “三级联创”活动的评选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成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联系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为主要依据。中央、市委、区委有关农村党建工作的部署、区镇党委组织部门的阶段性工作目标,以及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公认度和满意度,将作为审核验收的标准。上一轮已被命名表彰的市级、区级“五好”村党组织、“五好”镇党委的也要参加新一轮的评选。
  (一)区级“五好”村、居民区党组织的评选
  1、考核测评
  评选以各村、居民区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际水平和成效为主要依据,在各村、居民区党组织自我测评的基础上,向所在镇党委申报,并由所在镇党委进行考核测评。
  2、推荐上报
  各镇党委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评选比例,于9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需上报的材料有:(1)推荐表(附件1),请登陆“浦东党建网”(http://dangjian.pudong.gov.cn)下载中心下载;(2)创建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创建工作总结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2)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3)存在的主要不足;(4)今后的工作打算。请将推荐表和创建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区委组织部组织处邮箱,文本版一式三份,报送区委组织部组织处。
  3、验收审定
  区委组织部将对镇党委上报的单位进行复核,9月中下旬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听情况介绍、开座谈会议、看支部手册等方法,对部分推荐单位进行抽查验收,并报区委审定。
  (二)区级“五好”镇党委的评选
  “五好”镇党委的评选,采取自我评定与上级组织验收、平时考核与综合考核、重点考查与全面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镇党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区委组织部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后,报区委审定。需上报材料:(1)申报表(附件2);(2)创建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上报材料要求、抽查验收时间与“五好”村、居民区党组织相同。
  (三)市级“五好”村党组织、“五好”乡镇党委的推荐
  各镇党委根据相应评选比例,申报推荐市级“五好”村党组织、镇党委。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原则上从区级“五好”村党组织、“五好”镇党委名单中产生推荐申报上海市“五好”村党组织和“五好”乡镇党委的名单。各镇党委于9月13日前将市级“五好”村党组织推荐表(附件3),市级“五好”乡镇党委申报表(附件4)报区委组织部。在精心筛选、认真考察、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将对申报、推荐单位进行考评,确定推荐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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