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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2.全面落实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5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冀公消〔2012〕136号),出台我县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7月份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组织综治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

  3.大力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制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召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开展自查。7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从8月份开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送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

  4.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落实专门运行机构,健全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查处、曝光、奖励等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7月底前,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发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同时,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地区或行业,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广泛开展媒体消防宣传。充分利用《青龙时报》、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等系列、专题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动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保持强大的舆论声势。

  2.深入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县消防、宣传、教育、民政、文广新等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向社会发放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在车站、歌舞厅、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7月底前,集中举办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宣传启动仪式;持续组织开展全民疏散演练,举办消防知识技能竞赛和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县消防安全教育场所要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充分利用楼宇电视、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手机短信、微博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结合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任务,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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