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2〕35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自6月25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后10天在全县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这一总目标,组织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最大限度地增强全县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全县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副县长岳儒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军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管消防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编发简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刘伟民兼任,各相关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巩固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6月底前,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各行业系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7月底前,完成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10月1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石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场所专项治理和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并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国庆节期间,以旅游、公共娱乐场所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挂牌督办,确保在十八大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关停、“死盯死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