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抓好8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对试点医院在发展建设中形成的长期债务,要逐步进行化解。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成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县级医院就医条件和医疗能力,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杂症的诊治在县域得到基本解决,减轻群众转诊负担。在县外转诊率较高的临床专业科室中,积极开展重点学科综合建设,有效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拓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路径,拓展深化改革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可以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的不得改变非营利性质。改制过程中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强化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准入、监管等全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由其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可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与院长职责,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权力由政府办医机构或理事会行使。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
4.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持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规范抗菌药物等药品的临床使用。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护理,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开展 “先诊疗、后结算”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发展面向农村基层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
5.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医保经办机构和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制止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采取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同时加强监管,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控制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四)推进公共卫生 “六大体系”建设。
1.建立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建设全省基本药物信息化系统,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建立全省统一开放、透明规范、竞争有序的药品采购平台,实现药品集中采购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完善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建设,以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为主体,全面推进药品采购平台建设,逐步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到电子商务平台,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实现药品招投标、采购、配送、结算、监管一体化管理。在药品处方、审核、药品发放、采购订单生成及药品库存管理等环节,实现数据收集、传输、共享的自动化,提高医疗机构内部药品信息透明度,促进其药品信息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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