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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提示》的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提示要点

工作重点分层分类实施具体工作
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及领导班子区直属国有企业、社区(街道)、镇党委及其领导班子综合党委、律师党委、学校、医院等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村、居、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骨干区直属国有企业、街镇机关事业、学校、医院等单位的一般党员村、居民区党组织党员两新组织、流动党员
党组织关系梳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理顺党组织管理体系,梳理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班子。 “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要在上海市“两新”组织互动服务平台上建立“网上支部”,为召开网上组织生活、展示学习体会等做好准备。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党组织做好党组织管理体系和党员组织关系梳理工作。流动党员要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参加学习。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3月上旬)        起草制定各单位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征求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意见。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目标,确定全程参与的各界代表。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可以制定工作计划。为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初步查找问题出谋划策。
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区直属国有企业、社区(街道)、镇、综合党委、律师党委等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落实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事务,报新区学习实践办公室备案。 积极参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运行情况有一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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