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提示》的通知
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各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现将《浦东新区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提示》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
浦东新区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提示
根据《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浦委〔2008〕5号)和《关于浦东新区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浦委办[2009]15号)的总体要求,现就做好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调研阶段主要工作及大致时间安排
学习调研阶段从3月初开始,到4月底基本结束,大致安排2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学习调研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动员大会。3月中旬一般应全部动员完毕。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动员、分散动员等方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学习培训会、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观看新区动员大会影像资料、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做好动员工作。流动党员可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效凭证,就近、就便、就地参加动员。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参加一次动员。
2、采取研讨班、轮训班、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本单位领导骨干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区直属国有企业、社区(街道)、镇、学校、医院等要组织中层以上领导骨干进行培训。要认真组织好综合党委、律师党委,村、居民区、“两新”组织等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骨干,特别要结合新一轮“班长工程”培训,认真组织好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学习培训。
3、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全区开展的“三服务”和“走进基层、服务群众”活动,确定调研重点,深入联系点、深入基层和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以找准问题为重点。可以采用联合调研的形式,避免给基层、企业及其党员、群众造成过多的负担。4月上旬,区直属国有企业、社区(街道)、镇、综合党委、律师党委等党组织领导班子原则上都要形成一篇调研报告。鼓励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围绕调研重点向上级党委提交一份书面建议。鼓励党员为领导班子调研提供一份有价值的感言或工作建议。
4、开展学习调研成果交流。在集中学习培训、自学以及调研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学习交流会、知识竞赛、学习测验等形式,通过会议、活动、网络等载体,督促党员学习,交流学习成果。鼓励每名党员在活动期间撰写一篇学习体会,并在浦东党建网、“网上支部”、局域网等平台上进行展示交流。区直属国有企业、社区(街道)、镇等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成果要在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一次交流。
5、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案例分析。初步查找梳理出本单位影响和制约浦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4月上旬,区直属国有企业、社区(街道)、镇、综合党委、律师党委等单位原则上都要有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
6、确定解放思想讨论的重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重点围绕市委提出的“四个确保”、“五个不”(即:不背过去包袱、不受习惯做法束缚、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受现有知识局限、不被地区思维所惑)等要求,并结合典型案例和基层服务对象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准解放思想讨论的切入点,列出讨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