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征地养老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徐府发〔2011〕38号)
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华泾镇,各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被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沪府发[2003]66号)、《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4]8号)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本区征地养老人员2012年元旦、春节节日一次性补助费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年龄在80周岁以下(193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掌握在每人250元;
2、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3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掌握在每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