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二级以下旧里改造40万平方米。(区建设交通委负责)
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430万平方米。(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
新增保障性住房面积100万平方米。(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7%。(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负责)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的天数比例达90%以上。(区环保局负责)
城区河道水质总体达到Ⅴ类水功能标准。(区建设交通委、区环保局负责)
环保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9%以上。(区环保局负责)
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环保局负责)
截污纳管率达97%以上。(区建设交通委负责)
绿化覆盖率达到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78平方米。(区绿化市容局负责)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减少率达20%以上。(区绿化市容局负责)
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500张。(区民政局负责)
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以上。(区民政局负责)
财政性教育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5%。(区财政局、区教育局负责)
3-6岁幼儿受教育率达100%。(区教育局负责)
义务教育完成率达100%。(区教育局负责)
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区教育局负责)
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0万平方米。(区文化局、区规土局负责)
新增体育场地设施面积5万平方米。(区体育局、区规土局负责)
2、预期性指标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区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牵头)
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4%。(区商务委牵头)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总产出年均增长14%,高技术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区科委牵头)
全社会研发投入相当于生产总值比例为6%以上。(区科委牵头)
每万人专利授权数达到45件。(区科委负责)
201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区商务委牵头)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区商务委牵头)
合同利用外资30亿美元,吸引内资400亿元,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20个。(区商务委牵头)
国有资产年均保值增值率达105%以上。(区国资委牵头)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3岁以上。(区卫生局牵头)
百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覆盖率达到95%。(区科委牵头)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区教育局牵头)
每十万人拥有专业社工人数达到100人。(区民政局牵头)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8个。(区民政局牵头)
市级平安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区综治办牵头)
大专以上从业人员数在年末从业人员数中的比重达到60%。(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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