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发展金融服务业。按照“差异竞争、联动推进、创新引导”的发展战略,全力推进以“产业金融”、“科技金融”、“消费金融”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不断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力和渗透力。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在稳步发展证券行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股权投资为主的新兴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中介行业。进一步优化金融产业环境,发挥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行业对区域产业的支撑作用。加大对产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初步形成定位合理、特色明显、功能集聚、创新活跃的金融产业发展格局。
专栏 3“十二五”期间专业服务业发展目标
专业服务业: 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做深做细、做大做强。
以总部、楼宇经济为抓手,大力推进咨询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稳步发展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计税务服务,促进法律服务、广告服务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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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十二五”期间金融服务业发展目标
金融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初步形成金融产业发展格局。
根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聚焦发展金融服务业,体现产业特色。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产业环境,加大对产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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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深做细专业服务业。积极引入法律咨询、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专利代理等知识与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门类。鼓励工程、专业代理、专业保险公估等市场专业技术类服务企业和中介机构开拓细分市场。鼓励企业积极拓展涉外服务业务。明确企业管理服务和咨询调查等重点支持类和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等均衡发展类行业,分别实施不同战略。同时推进法律服务、广告业等特色行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加强专业服务业的信息化程度,建立从业人员和执业机构的诚信档案,加强业内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社会透明度,构建和完善行业诚信体系。
加快发展科研服务业。着力发展工程设计、委托研发、科技咨询、技术检测、高新科技服务等准入要求高、专业技术要求强的行业,承接国际研发服务外包业务,引导条件成熟、具备一定品牌和规模的企业做优做强,为国内外市场提供多元化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和潜力,设立从事研究、开发、设计的服务机构,加快科技研发服务的专业化提升。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搭建科技成果展示、推广、交易的平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科技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鼓励企业实现业务转型,向总集成商、总承包商发展,扩大服务领域,服务方式由工程承包向专利技术输出、信息系统集成、交钥匙工程(EPC)、全面解决方案等方向发展,培育企业自
专栏4 “十二五”期间科研服务业发展目标
科研服务业: 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2%,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其中,研究与试验板块依托大院大所,在占领技术高端、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科技示范工程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专业技术服务板块侧重于技术应用和开发,为重大工程、重点企业、重要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技术支撑,以优质服务辐射全国,其增速有望高于行业平均增速;科技交流与推广板块体现活力,统一信息平台,建立服务标准,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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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