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本区关于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网格化管理为基础,逐步建立通畅的双向转诊制度,为康复患者搭建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平台,形成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一是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在完成疾病急性期的早期康复介入后,将患者转诊至一、二级医院,进行恢复期、稳定期康复。二是一、二级医疗机构改进服务模式,积极主动地与三级医院进行信息对接,及时掌握徐汇区居民在三级医院的诊治及康复需求,实行康复治疗的无缝对接,让患者获得持续的、连贯的医学康复和预防指导。三是一级医疗机构结合社区家庭医生联系制度,逐步将居民康复医疗服务信息与现有的居民健康档案相结合,主动为居家提供康复、护理服务,贴近社会和家庭。

  4、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康复医学服务体系建设,以社会办医为补充,大力扶持、完善各项配套服务政策、加强管理。引导其成为区域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二)不断提高康复医学专业的服务能力。

  1、加强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康复医学人才。一是加强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互动,加强康复医疗人才交流培养和技术提升,不断提高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的医疗技术水平,全方位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二是鼓励毕业分配到医院的医师从事康复专业医疗工作,加强专业培训;同时鼓励从事其它专业的在岗医师通过康复专业培训转岗为康复医师,以不断充实康复医师人才队伍。三是注重引进高层次康复医学人才,不断创新发展,促使本区康复医学科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全市的领先地位。

  2、加大康复设施投入建设,提升康复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完善功能与布局。二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除开设门诊外,条件具备的要开设康复病房,争取试点期间全区康复病床达到300张;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学科的标准化建设,由原先单纯的理疗康复调整、扩展成为具有综合康复功能的康复医学科。二是加大医疗设备投入,提高服务能力。二、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要配置先进实用的康复设备与器材,提供专科化、专业化的康复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实现基本康复医疗为原则,以广覆盖徐汇居民为目标,配备经济实用、适合社区居民要求的康复器材和辅助用具,使患者就近、省钱、省力、及时地得到康复治疗和服务。

  3、依托区域内中山、六院、龙华等三级医疗机构康复医疗资源优势,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促成各级医疗机构的联动。如市六医院骨科康复门诊对口第八人民医院、田林及徐家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病房开展骨科系列康复治疗;中山医院、龙华医院康复门诊对口徐汇区中心医院及大华医院康复医学科开展综合康复及中医康复治疗;儿科医院儿童康复门诊对口华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儿童脑瘫康复服务模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门诊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精神疾病康复;中福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儿保康复中心对口区妇幼保健所开展婴幼儿康复;同时各二、三级医疗机构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建立转诊通道,实现康复医疗的有效链接,进一步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