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共同推进,有序协调,优化无偿献血的工作机制与格局
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要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并积极鼓励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献血。
区财政、物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建设交通、市政、新闻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要为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提高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效能提供支持;区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区文明办、红十字会和爱卫会要充分利用各自组织网络,结合工作内容,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要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健康社区”、“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工作,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措施,搞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根据2012年无偿献血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血液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与基本配置,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的贯彻和实施,在规划医疗服务发展的同时,对血液供应状况作出评估,确保本区血源和临床用血的基本平衡。区卫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积极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情况,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公安、市政等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对流动采血车(屋)的停放及移点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保持我区良好的自愿无偿献血氛围。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依据《
上海市献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公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献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要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和对献血者的关爱工作。进一步完善缺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Rh(D)阴性血募集、储备、供应和临床输血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搞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