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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等三部门制订的《黄浦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疾病防治规律的认识,加强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内涵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公共卫生的良好氛围。
  2.坚持聚焦热点,惠民利民。密切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公共卫生热点问题和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探索和推广经济、有效、适宜的疾病干预措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居民身心健康。
  3.坚持科学引领,持续发展。结合中心城区特征,围绕重大疾病预防与控制,加强公共卫生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术研究与应用,打造符合城区需求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平台,增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发展后劲。
  4.坚持完善体制,提高效能。理顺和完善公共卫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公共卫生服务的不同特点,全面实施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公共卫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能。
  (三)总体目标
  贯彻国家、市和区“十二五”卫生改革和发展规划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国家和本市公共卫生服务的总体工作要求,以“均衡、协调、深化、完善”为主线,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共卫生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硬件和软件综合实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到2013年末,基本实现疾病干预科学有效、健康管理自主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均等的目标,建成具有上海水平、体现黄浦特色、满足社会需求,与现代化精品城区相匹配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以完善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进一步夯实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对照国家和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和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薄弱领域和环节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结合黄浦、卢湾“撤二建一”,整合区域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口腔病防治等机构,实现功能归并、提升。完善基层公共卫生防治网络,为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夯实基础。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病区装修改造工程;完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门诊、计划免疫门诊等装修改造工程;对瑞金医院卢湾分院进行装修改造工程。
  2.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街道二级精神卫生工作组织管理和协调机制,形成功能完善的区域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建立健全精神疾病康复网络和工作机制,形成“区、社区、家庭”三级康复服务网络,加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内涵建设,争创1-2个市级日间康复机构示范点,提高精神病人的社区康复质量。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培养区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精防专职医生力量。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加强儿童、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预,减缓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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