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等三部门制订的《黄浦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
(黄府办发〔2012〕9号)
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制订的《黄浦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黄浦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1年-2013年)
上海市第三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之年,正值黄浦、卢湾二区“撤二建一”,原二区通过实施第一轮、第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共卫生的基础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突发事件处置水平等内涵素质有效提升,居民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我区人均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等三项主要健康指标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连续十多年维持历史较低水平。
但是,黄浦区作为国际化特大型城市的中心城区,公共卫生体系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与本区“整合提升、创新发展,传承经典、打造精品”的发展目标对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的要求仍有差距。特别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更为科学、高效、快速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2011年-2013年是黄浦区加快“两区融合、一体发展”和实施“十二五”建设关键时期,本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为紧紧抓住新的发展机遇,积极谋划和实现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新一轮发展蓝图,以“惠民生、促和谐”为立足点,以组织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切实保障城区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黄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切实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合理健康需求为导向,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主要的、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加快公共卫生资源布局调整、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保障制度,探索符合科学规律的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方式,促进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与现代化精品城区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