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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工商分局关于黄浦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1.区“一带”、“两街”和“五个功能区”的核心区域无证无照经营得到全部消除。
  2.重点景观道路沿线及周边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得到基本消除。
  3.一般道路沿线的无证无照经营得到有效控制。
  4.各街道相对集中区域内的无证无照经营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5.涉及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高危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得到全部消除;重点、热点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方法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整治工作做到三个“一批”。
  1.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各行业的经营行为,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行业包括旅馆、娱乐休闲服务、互联网服务、地下建筑经营、废旧收购和印刷等六个行业,必须做到守法经营。
  2.疏导规范一批:通过调整业态、调整经营场所、调整经营方式等方法帮助和指导无证无照经营户办理证照,依法经营。
  3.整治取缔一批:对严重影响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经营,又拒不服从规范、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问题
  将严重影响经营秩序、社会秩序、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信访矛盾突出的无证无照经营问题作为整治重点。
  (二)重点行业
  将餐饮业,食品加工、销售业,“四小”行业,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行业,旅馆业,娱乐休闲服务业,互联网服务业,地下建筑经营场所,废旧收购行业,印刷行业,中介服务业作为整治重点行业。
  (三)重点区域
  1.“一带”、“两街”和“五个功能区”核心区域;
  2.主要商业街区、景观道路沿线及周边区域;
  3.学校周边区域;
  4.各街道无证无照经营相对集中的路段,流动人员聚集区域。
  五、职责分工
  总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行为,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先行进行处置,遇到执法职责不清,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时,提请联席会议安排处置。
  (一)区综治办: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的整治、规范工作,掌握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把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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