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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居委会撤销、设立和规模调整的决定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居委会撤销、设立和规模调整的决定
(2012年5月3日 黄府发〔2012〕12号)


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现决定如下:
  一、撤销豫园街道大境居委会建制,并将其原管辖范围分两部分就近纳入相邻的露香居委会和同庆居委会。调整后的露香居委会管辖范围:东起旧仓街,西至人民路,南起大境路,北到人民路。办公地址:大境路97弄21号。调整后的同庆居委会管辖范围:东起露香园路、贻庆街,西至人民路,南起金家坊,北到大境路。办公地址:金家坊111-115号。
  二、撤销小东门街道天生港居委会建制,并将其原管辖范围就近纳入相邻的多稼居委会。调整后的多稼居委会管辖范围:东起黄浦江沿线,西至天生港西街、会馆后街、薛家浜路,南起陆家浜路,北到董家渡路。办公地址:丰记码头弄1号。
  三、撤销小东门街道公义码头街居委会建制,并将其原管辖范围就近纳入相邻的万裕街居委会。调整后的万裕街居委会管辖范围:东起黄浦江沿线,西至王家咀角街、王家码头街、定福弄、老硝皮弄,南起董家渡路,北到紫霞路、新码头街。办公地址:王家码头路222弄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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