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绿盾2012”江苏省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苏林业〔2012〕40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绿盾2012”江苏省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联系人:成 聪 025-8627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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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绿盾2012”江苏省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健康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结合《“绿盾2012”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总体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据普查,我省林业有害生物有1074种,其中林木病害322种,虫害752种,分别占全国的11%和15%;国家公布的22种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我省有8种,占36%;全国重点治理的6种林业有害生物,有4种在我省发生危害;我省林业有害生物常年发生近200万亩,年均损失超过10亿元。因此,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输出和传入的风险很大,必须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通过开展“绿盾2012”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有利于打击违法加工、经营、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木的行为,有效预防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有利于规范苗木花卉和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健全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有利于提高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林业植物检疫意识,为我省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另外,“绿盾2012”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对于有效履行法律赋予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的职责,提高我省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水平和检疫监管能力,提升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对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加强与有关机构和部门在信息互通、检疫互助、打击违规行为等方面的合作与协调,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依据
(一)法律法规:《
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