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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抚顺市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抚顺市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食药监发〔2012〕50号)


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

  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抚顺市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抚顺市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按照省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全程监督。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坚持动态评价与年度评价相结合,使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贯穿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

  (二)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按照“高险高分、关键否决”的原则,结合实际,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要求进行科学量化、客观评价,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按照量化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管理,结合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量化等级,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科学实施监管工作。

  (三)宣传公示,逐步提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公开量化级别,开展社会监督,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增强公众餐饮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扎实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服务单位要逐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逐步提高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的审评条件或要求,社会公众要不断提高餐饮食品安全意识,促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不断推进和加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增强食品安全监督信息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强公众餐饮安全理念,提高社会餐饮安全意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合理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餐饮消费者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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