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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抚顺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情况的通报

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抚顺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情况的通报
(抚食药监函[2011]55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
  为提高各级餐饮服务监管机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发生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工作。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10月11日举行了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和全市8个县区的监督机构共计40余人参加了演练。
  此次演练是政府调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第一次应急演练。本次演练结合当前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在《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的应急演练工作。其目的是检验各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一旦在本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反应能力以及对事故现场的控制与处置能力。演练分常备物品检查和理论考试两部分。从演练结果看,各部门由主管领导带队配三名监督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及时到达现场,大多数单位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取证工具、防护装备、执法文书等方面准备齐全,符合应急工作要求。在理论考试中都能遵守考试纪律,认真解答问题。经过考核小组对各单位常备物品和理论考试综合评定,东洲区卫生监督所取得第一名,望花区卫生监督所和清原县卫生监督所分列二、三名。理论考试,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郝茵、于岚并列第一名,胡杰清、于海深为并列第三名。
  本次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文书准备不全、文书没有加盖公章或公章错误;二是执法证件不全;三是理论考试个别监督员对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基本知识掌握不够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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