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阜新、朝阳市房产局,丹东、营口、辽阳、铁岭、盘锦、葫芦岛市、绥中县、昌图县建委:
为加强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建质[2012] 29号),按照通知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按要求完成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全省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省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的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城市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建质[2012] 29号)要求,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质[2006]291号),强化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维护责任,逐步建立健全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排查范围
已投入使用的既有玻璃幕墙。
三、排查内容
(一)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情况:
1、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档案建立情况;
2、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维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既有玻璃幕墙日常检修维护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4、既有玻璃幕墙维护资金到位情况。
(二)既有玻璃幕墙实体质量安全情况:
1、开启门窗的安全质量状况。是否存在不灵活,发生过坠落,五金件有锈蚀、断裂、变形、松动和损坏脱落等现象;
2、结构胶(密封胶)和密封条的安全质量状况。结构胶(密封胶)是否存在老化、龟裂、永久变形或者有气泡、开裂现象,密封条是否存在老化、断裂和脱落现象;
3、玻璃的安全质量状况。采用的玻璃情况,是否存在裂缝、破损及钢化玻璃发生超过自爆率现象;
4、受力构件安全质量状况。是否有变形、错位、松动、损坏及防腐涂层发生锈蚀等现象;
5、雨水渗漏质量状况。是否存在雨水渗漏现象及渗漏的严重程度;
6、使用安全情况。是否发生过使用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
四、方式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