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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2.坚持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各市州推荐的优秀教师人选中,农村学校(县镇以下,不含县镇,下同)教师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0%。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市州推荐的先进集体中至少有1所农村学校。
  3.兼顾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各市州推荐优秀教师人选中,必须有民办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或保育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9+3”学校较集中的市(州),应注重推荐“9+3”学校的教师。实施“特岗计划”的市州应注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在聘或留任特岗教师。
  (三)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把好事迹关,认真挖掘和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把好条件关,严格甄别,突出典型,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必须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参评中小学校长须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和提高培训证书。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有优秀个人推荐对象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计生部门意见(附件5)。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地各单位在2012年7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内容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选推荐结果、公示等情况),《四川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3),《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4),《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5),《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7)。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后要附《征求意见表》(附件6)。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推荐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请各市(州)一并推荐1-2名重点宣传对象,并附详实的先进事迹材料,省上将在今年教师节前后宣传报道优秀教师先进事迹。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颁发“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证书和“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牌。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成四川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厅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推荐,务求做到高质量、高效率、严要求,切实做到好中选好。
  联 系 人:戴 峰、郝志宏
  联系电话:028-86112769、028-86137183、028-86115370(传真)
  通讯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邮编610041)
  电子邮箱:86115370@163.com

  附件:1.四川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四川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3.四川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略)
  4.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略)
  5.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6.征求意见表
  7.推荐对象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四川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涂文涛   省教育厅厅长
  李泽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晓都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曹国华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狄志军   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黄亚莉   省教科文卫工会主席
  成 员:祝春强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
  王 羽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黄 勇   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
  傅 明   省教育厅法规处处长
  杨秀军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周雪峰   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罗大宪   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曾 全   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李维琴   省教科文卫工会副主席
  龚崇儒   省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办公室
  主 任:王 羽(兼)
  成 员:李德林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调研员
  张 旭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戴 峰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调研员

  附件2
  四川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地区/分类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地区/分类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成都市

34

8

6 (含1所民办学校)

达州市

20

5

4 (含1所职业学校)

自贡市

15

3

3

宜宾市

19

5

3

泸州市

17

4

3

眉山市

15

3

3

攀枝花市

14

3

2

巴中市

16

4

3

德阳市

15

4

3

雅安市

14

3

2

绵阳市

19

5

3

凉山州

21

6

5

广元市

16

3

3

甘孜州

20

6

5

遂宁市

16

3

3

阿坝州

20

6

5

南充市

20

6

4 (含1所幼儿园)

各类高校(民办

高校除外)

28

5

4

广安市

16

3

3

民办高校

6

2

1

乐山市

16

4

3

省直幼儿园

2

1

1

内江市

17

3

3

技工学校

4

1

1

资阳市

17

3

3

教育厅属学校、单位

3

1

1

 

 

 

 

总计

420

10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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