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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实施意见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实施意见
(揭府办〔20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意见》(粤府[2011]101号),扎实推进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宜居城乡建设,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揭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设生态景观林带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生态景观林带,其核心内容就是在沿海海岸、交通主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营建具有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森林绿化带,力争在一定时期内,有效改善部分路段的疏残林相和单一林分构成,串联起破碎化的森林斑块和绿化带,形成覆盖广泛的森林景观廊道网络,增强以森林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空间的连通性和观赏性,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是省政府打造全国最好林相、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我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揭阳”的重要内容。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着力实施绿色发展和生态惠民战略,把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作为陆路水路交通和海岸堤防工程的重要配套任务和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措施,在重点区域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强化生态功能,加快推进绿化美化生态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林业生态产品的需求,打造优美生态宜居环境,建设幸福揭阳。

  二、政府主导,确保全面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明确工程建设任务,以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主导,层层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

  全市建设任务为4条主要高速公路和1条海岸沿线,建设里程359.36公里,建设面积26.38万亩。其中包括:广惠深汕高速公路惠来段(3号线)、惠河梅汕高速公路揭东段(10号线)、潮莞高速公路揭阳段(11号线)、揭惠高速公路(3号线支线)、东部沿海防护林惠来段(18号线)。具体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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