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
(揭府办〔2012〕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离当前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2〕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设进度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是提升应急救援水平的重要保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镇、县、市三级都要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镇级要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一支以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和退伍军人等为主的综合性救援队伍,规模在30-50人;县、市两级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相关部门配合,建成“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规模在80-200人。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实地了解、解决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监测和技术保障队伍,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任务要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共同打造具有揭阳特色的“复合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二、加强装备配备,提升保障水平

  装备配备是提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的基础。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多样、防护优先、实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投入,分期、分批、分阶段配备应急救援装备,优先考虑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等方面装备的配备。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机制,并依托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联储共用”的保障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实战演练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能力直接决定了战斗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制订切实有效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多渠道、多手段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与此同时,要强化实战演练,特别是要经常性组织“双盲演练”和跨区域联合演练,不断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建立健全“以训辅练,以练检训”的良好机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