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揭府办〔2012〕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业经五届三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公安消防局联系。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揭阳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
为确保揭阳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要,指导“十二五”期间揭阳市消防工作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分析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市消防工作成效明显,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火灾形势相对平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
将消防工作作为党政工程来抓,纳入社会治安源头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畴。市、县、镇三级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初步形成。
(二)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
大力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持续开展“一畅两会”、人员密集场所、“三小”、“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创新执法管理服务。“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发生亡人火灾27起,死52人,伤16人,直接财产损失1080万元。同比“十五”期间,火灾起数下降了25% ,亡人数下降了37.5% ,伤人数下降了15.8% ,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9.4%,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火灾“零死亡”。
(三)消防力量体系不断完善。
依托现役消防队伍组建了1个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及6个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消防和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进步显著。5年来,共投入3421万元,购置了消防车14辆以及消防器材6800余套。目前,全市现役消防队7支,合同制消防中队6支,政府专职消防队6支,企业消防队20支。
(四)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深入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大力推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工程及消防铁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战勤保障和勤务实战化建设,队伍正规化水平和实战能力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接警出动5099起,出动车辆近6187起,出动警力28509人,抢救被困人员335人,疏散被困人员1100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25873.5万元。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共举办消防宣传活动210场(次),开办消防讲座501期,持证培训43530人,组织了“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等宣传教育培训活动90场次,培训涵盖了乡镇(街道)和村(居)干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新揭阳人”、特殊行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学生等,民众消防意识进一步强化。
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受客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因素制约,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消防工作水平与人民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矛盾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责任制落实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基层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村(居)没有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对消防设施投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解决缺乏力度。企业、单位普遍存在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现象,开展消防工作缺乏主动性。
(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
市政道路建设时未按要求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建设普遍存在分布不平衡、维护保养不善等问题,目前,市区市政消火栓共有526个,按照国家标准还缺配602个。绝大多数城、镇未按照编制的消防规划完成消防规划实施工作,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讯及消防部队装备建设还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三)各种致灾因素多。
“三小”、“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基数大,建筑物先天性火灾隐患遗留较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压力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与消防法制化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消防宣传未能深入农村,违章用火、用电、用气而造成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三合一”现象严重;群众重防盗轻防火,人为封堵逃生出口现象严重,加大了火灾中人员伤亡危险系数。
(四)消防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全市消防部队业务经费预算基数整体较低,经费增长缓慢,特别是按照总队后勤三年规划的要求,经济欠发达地区到2009年所有大队人均公用经费达到3.3万元,还有惠来、试验区、榕城大队都未达到该标准。同时,消防器材装备建设欠账严重,自2005年以来,总队按照1:1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但我市仍有8辆消防车采购更新未完成,尤其榕城、惠来大队消防车辆装备陈旧、达到报废年限(10年)仍在服役,直接影响部队适应消防工作新形势的需求,影响部队战斗力的快速提高。
(五)消防力量不足。
全市消防部队的警力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政策保障、联动机制亟待加强,器材装备、训练设施亟待改进。
二、揭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全面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着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建设现代化揭阳公安消防铁军,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到2015年,消防法制体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消防环境明显优化。
(二)工作目标。
1、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平均率控制在0.19人以内,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2、社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设施建设责任、经费保障责任、检查考评责任以及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有效落实,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全面增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3、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社区、农村消防工作“五个基本”建设。推动全市重点镇、中心镇和经济发达镇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推动全市各乡镇确定消防管理人员,依托政府安全办、专职消防队等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积极构建乡镇群防群治的监管体系。开展“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实行“网格化”管理。
4、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夯实。已经完成城镇整体规划的建制镇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城市消防站、城镇消防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五个基本建设”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壮大,消防装备结构优化,消防战勤保障网络全面建成,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
5、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全面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消防文化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有效落实,建立媒体无偿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机制。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党政干部培训、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范畴,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持证上岗。
6、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增强。消防装备建设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公安消防部队专业化建设全面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覆盖城乡,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综合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健全,保障有力。
三、揭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任期目标、政务督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切实加大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消防安全的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本地区“十二五”消防工作规划,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考评办法,每年对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并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推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建设,定期召开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切实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
2、强化部门依法监管。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各部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分解机制,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专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依法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辖区内的消防违法行为。住建、规划、工商、文广新、教育、民政、卫生、旅游、安监、房地产管理、交通运输等负有行政主管职能的部门要与消防部门建立工作会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机制,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内容,依法严格审查把关,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等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不合格的,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权属证书,文化部门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登记和核发营业执照;对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未通过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金融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未通过消防安全条件审查的,教育、民政、卫生、金融监管、文化、体育等部门不予批准。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
3、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能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社会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自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探索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信用体系。推进个体私营场所、生产性场所、‘三小’、‘三合一’场所的技防改造工作,增强此类场所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着力增强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4、加强消防站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推动新(扩)建6个消防站、2处综合应急训练基地的建设。其中:2012年揭东、惠来、东山消防站启动建设;2013年普宁占陇消防站启动建设;2014年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消防站启动建设;2015年榕城消防站启动建设。
5、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各级政府制定消防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配齐配强灭火、应急救援、战勤保障等车辆装备,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到2015年,全市消防部队应配备有登高平台消防车、高喷消防车、防化洗消救援车、大功率远程供水车、排烟消防车、自装卸式消防车、野外餐饮车、野战淋浴车等特种车辆,个人防护装备和特勤装备达标率达100%,各消防执勤中队均配备1-2辆压缩空气泡沫车。
6、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根据城镇建设发展,及时制(修)订和落实消防规划,建立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强检查督导。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市政、建设、供水、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按照“小而密、实用、适用”的原则,探索“中心站+小型站”的建设模式,提高城市消防站覆盖率。
7、统筹城乡消防发展。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专门消防组织,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农村、社区“五个基本”建设,并与“三旧”改造、村庄整治同步推进。整合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推行农村消防安全户户联防和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制度。重点推进农村、社区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建设,建有给水管网的乡镇要按标准安装消火栓;解决不了给水管网的地区,要结合村寨改水工程,在重点地段或重点单位修建消防取水设施。
8、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按照规定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乡镇,要全面建成专职消防队,并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发挥作用。未达到组建专职消防队标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城市社区、行政村,要建设保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消防执勤点。重点单位100%建立保安消防合一的志愿消防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员工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加强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消防协管员队伍建设,弥补消防警力不足。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和保障机制。
(三)全面实施科技兴消战略,着力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含量。
9、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建立满足火警受理调度、跨区域协同作战和消防业务工作需要的计算机、有线、无线和卫星消防通信网络,加快音视频综合集成、互联互通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加强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应用,完善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火灾预防、应急救援、消防安全评估等信息共享和研判机制,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服务消防工作,提升消防信息化水平。
(四)全面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着力优化公共消防安全环境。
10、强化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强化联合执法。严格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消防监管,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并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年度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11、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加强对火灾易发地区、行业、单位以及“三小”、“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推行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隐患,采取改选、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督促整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注重积累经验、固化成效,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2、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消防宣传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培训。科技、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教育、劳动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消防安全辅导员,开设消防课程,开展消防演练。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体应无偿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并确保一定的宣传发布量,其中报刊应每年无偿提供不少于10个1/4版面的消防公益宣传,广播、电视应每年无偿提供不少于5个小时的黄金时段消防公益宣传。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培育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推行消防安全网络教育。2015年,各县(市、区)全部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13、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理顺完善消防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领导、层级明晰、机构科学、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公信力。深化消防政务公开,加强消防监督信息e网公开、消防监督业务e网受理、消防咨询投诉e网办理、消防重点工程e网直通、社会单位e网管理、消防知识技能e网培训“六个e网”建设,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体系,规范和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消防职业资格等级认定管理制度,实现消防从业人员职业化。加强消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消防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增强社会消防自治功能。在全市积极推广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有自动消防系统场所等进行联网工作,实施远程监控管理。
(五)全面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4、加强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积极申请增加现役消防编制,确保消防警力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政治建警,深入践行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全面加强消防部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筑牢忠诚警魂。坚持从严治警,认真贯彻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秩序,保持队伍高度集中稳定。坚持从优待警,妥善做好转业官兵安置、官兵家属就业、官兵子女入学、官兵住房保障等工作,切实改善消防部队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15、提高消防队伍专业化水平。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建立与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实际相适应的消防力量、装备、训练和保障体系,加强实地实战综合演练,提高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深入推进打造现代化揭阳公安消防铁军和全员大练兵活动,大力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和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建筑倒塌、危险化学品、水域、核生化等8类灾害事故灭火救援攻坚组、专业队建设,提高攻坚克难能力。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下地区可依托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形成覆盖城乡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健全日常运行机制,提高建设水平。
16、强化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加强“三台合一”、消防指挥中心和消防中队接处警应急平台建设,推动消防应急平台与地方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应急办、三防办等有关单位)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公安、消防、)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工程抢险、气象等部门及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参加的联勤联动机制,落实资源共享、定期会商、要情通报和联合演练制度,提高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反恐处突等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推进市消防培训基地和县级消防训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县两级消防战勤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托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建立社会应急救援物质保障库,提高应急救援综合保障水平。
四、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落实财政部《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每年正常业务经费安排应根据当地财力增长状况给予适当增长。建立消防高危行业补助制度,将消防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保障机制。消防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营房基础设施建设、训练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要纳入政府项目建设库,合理安排经费,重点保障解决。拓宽社会消防资金供给渠道,接受社会资助和捐赠,鼓励社会公益兴办消防事业。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市政府将于2013年、2015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