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12〕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建立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入住、生活等问题,努力改善人才居住环境,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政府五届一次常务工作会议要求和《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揭府〔2012〕4号)精神,现就建立“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发展目标,以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为宗旨,健全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和重点行业、企业建立专家智库,为企业搭建人才引智平台,支持企业引进专业技术和经济管理人才,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行多渠道筹集、归口管理的方式,力争在2012年10月底前举行榕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启动仪式。
三、资金来源
(一)政府财政常年专项投入;
(二)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捐助。
四、资金用途
(一)资助资金短缺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市人社局负责;
(二)资助高技术人才在我市开展专项研究项目,解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市科技局负责;
(三)奖励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显著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科技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