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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燃气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领导

  市住建委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各专业组组长,委市场处、质安处、公用事业处、法规处、招标处、开发处、城建监察支队、建管处、市政管理处、园林工程管理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及总结工作。

  组 长:周金良  市住建委主任

  副组长:吴春华  市住建委副主任(建筑市场组)

  朱家祥  市住建委副主任(质量安全组)

  朱俊基  市住建委巡视员(公用事业组)

  毛鸽球  市住建委副巡视员(招投标组)

  组 员:韩 林  市住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陈永池  市住建委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侯 峻  市住建委公用事业处处长

  李 恒  市住建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达 峻  市住建委建设工程招投标处处长

  汪冬宁  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尤凤凯  市城建监察支队支队长

  田 成  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处长

  郭苏杰  市市政管理处处长

  路 奎  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处长

  林 文  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兆福  市燃气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四个分管领导分别牵头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公用事业、招投标管理方面的专项行动。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5月中旬之前。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基层全面启动。

  各企业应根据本通知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纠正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

  各监管机构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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