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 拆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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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对拆除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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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施工现场无消防设施或不符合防火规定,且未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的
|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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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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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施工现场无安全管理台帐
| 《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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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因野蛮施工行为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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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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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作业的
| 《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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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材料回收人员、施工人员家属等非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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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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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不完整的
| 《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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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未使用、不正确使用劳防用品现象的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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