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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资本项目处境外投资科关于退还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的通知

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资本项目处境外投资科关于退还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的通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2012年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02年11月15日以前在我分局缴纳过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且未在我分局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境内投资主体(名单见附件1),可在2012年12月31日前带相关资料来我分局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需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超过此时间段我们将不再受理退还保证金工作。
  特此通知。

  办理地址:陆家嘴东路181号2楼大厅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柜台(浦东大道-浦东南路口)
  联系人:朱爱雄、马琳琳
  联系电话:58845486、58845308

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
资本项目处境外投资科
2012年6月19日

  附件1:
  原缴纳保证金且未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的境内投资主体名单

  原以人民币缴纳保证金的公司名单

 投资主体名称

缴存保证金时间

 

上海针织品公司

1994-10-20

上海手帕进出口公司

1994-11-7

上海虎臣笔庄

1994-11-17

童涵春堂国药号

1994-11-3

上海万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5-1-27

上海凯友工贸公司

1995-1-27

上海市职工技术协会

1995-1-27

上海民丰实业股份公司

1995-3-16

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

1995-4-4

上海砂轮厂

1995-4-4

上海针织内衣集团公司

1995-4-4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实业公司

1995-5-21

上海海鸥酿造公司

1995-6-22

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995-8-15

上海金亚实业总公司

1996-7-3

上海华源进出口公司

1996-7-3

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

1996-7-9

上海金亚实业总公司

1996-7-8

上海大盈食品集团公司

1998-7-3

上海外轮供应公司

1998-8-6

上海标准件进出口公司

1998-8-27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1998-9-3

中旅社

19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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