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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管理标识牌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四川省城乡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等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关导则的通知

  7 运行管理资料(如垃圾量、覆土、消杀、管理手册等);
  8 环境监测资料;
  9 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经营合同;
  10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0.3 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的评分标准应符合本技术导则附录A、B的规定。
  3.0.4 评价分值计算方法应按下式计算:
  M=∑[(100一X)×f]
  式中M--垃圾填埋场评价总分值,为各子项得分加权值之和;
  X--子项实际扣分值;
  f--子项权重,见附录A、B。
  3.0.5 垃圾填埋场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子项的实际扣分不应高于规定的最高扣分。
  2 若提供的资料或现场考察无法判断某项的水平,则该子项分值为0分。

4 评价等级


  4.0.1 根据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实际情况,全省分为以下三类地区:
  1 实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的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村庄,县级及以上城市为一类地区。
  2 离市(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较远、不具备转运条件,但需要分片区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乡镇、村庄为二类地区。
  3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的乡镇、村庄为三类地区。
  4.0.2 垃圾填埋场的评价应按评价总分值划分,并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表4.0.2  垃圾填埋场评价等级划分

 等级

类别

I级

II级

Ⅲ级

IV级

一类地区

M≥85

70≤M<85

60≤M<70

M<60

二类地区

M≥85

70≤M<85

55≤M<70

M<55

三类地区

M≥85

65≤M<85

50≤M<65

M<50


  注:M为垃圾填埋场评价总分。
  4.0.3 垃圾填埋场的无害化评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I级:达到了无害化处理要求;
  II级:基本达到了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Ⅲ级:对部分污染施行了集中控制处理,但需要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措施;
  IV级:简易填埋,污染环境。
  4.0.3 在对一、二类地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进行统计时,I、II级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填埋量应计入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量;Ⅲ、Ⅳ级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填埋量不应计入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量。在对三类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进行统计时,I、II、Ⅲ级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填埋量应计入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量;Ⅳ级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填埋量不应计入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量。
  4.0.4 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公式(略)

  式中 a--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率(%);
  m--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量;
  m--垃圾总产生量。

  附录A 一、二类垃圾填埋场评价内容及评分表
  表A 垃圾填埋场评价内容及评分

评价分项及得分

评价子项

子项权重

子项评价内容

最高扣分

子项实际扣分

子项满分分值

子项实际得分

 

 

 

 

 

 

 

 

 

A

工程建设

 

 

 

 

 

 

 

 

 

 

 

 

 

 

 

 

 

 

 

 

A

工程建设

设计使用年限

0.01

10年以上

0

 

100

 

8~10年

40

8年以下

100

选址

0.03

符合选址标准要求

0

 

100

 

不符合选址标准要求

100

防渗系统

0.2

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HDPE膜作为主防渗层,并按有关标准和工程需要铺设地下水导流层、膜上膜下保护层等辅助层

0

 

100

 

 采用天然黏土或改良土衬里防渗,渗透系统满足不大于1.0×10-7cm/s的要求,场底及四壁衬里厚度不小于2m

0

只采用垂直防渗措施

60

无防渗措施或采取的防渗措施不能满足标准要求

100

渗沥液导排及处理系统

0.03

场底铺设有连续的渗沥导流层并具有完善的渗沥液收集系统

0

 

100

 

  场底无连续的渗沥液导流层只有导流肓沟

30

  无任何渗沥液导排、收集、处理设施

100

雨污分流

0.02

具有雨污分流设施和功能

0

 

100

 

无雨污分流设施和功能

100

填埋气体收集及处理

0.04

按规范要求设置了气体导排设施,填埋气体导出后集中燃烧或利用

0

 

100

 

设置了气体导排设施,填埋气体导出后直接排空

60

未采取措施控制填埋气体

100

监测井

0.04

  布设了五点监测井,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m处设本底井一眼;填埋场两旁各30~50m处设污染扩散井两眼;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m处、50m处各设一眼污染监视井

0

 

100

 

布设了监测井,但数量或设置方位不满足上述要求

70

未设置监测井

100

设备配置

0.03

机械设备按标准要求配套齐全,并有垃圾压实机

0

 

100

 

其他机械设备配套齐全,但无垃圾压实机

40

其他机械设备配套不齐全,无垃圾压实机

100

B

运行管理

进场垃圾检验

0.01

  有垃圾检验措施且能有效控制有害垃圾进场

0

 

100

 

无检验措施或未能有效控制有害垃圾进场

100

称重计量

0.04

  有称重计量设施,统计记录资料完整

0

 

100

 

  有称重计量设施,统计记录资料不全

50

  无称重计量

100

分单元填埋

0.05

场内分区、分单元作业,未填埋区和作业单元雨水进行单独导排

0

 

100

 

未分作业区,雨水、污水混合

100

垃圾摊铺压实

0.02

使用专用压实机械,按标准分层摊铺、压实

0

 

100

 

用专用压实机械,但未分层压实

30

未用压实机械对垃圾进行压实

100

每日覆盖

0.02

做到每日覆盖

0

 

100

 

未做到每日覆盖

100

垃圾堆体边坡

0.01

堆体边坡不大于1:3

0

 

100

 

堆体边坡大于1:3

100

垃圾堆体覆盖

0.01

终场边坡及时覆盖

0

 

100

 

堆终场边坡未及时覆盖

100

场区消杀

0.01

有消杀(蚊、蝇、鼠等)措施且效果良好

0

 

100

 

无消杀(蚊、蝇、鼠等)措施或有措施但效果不好

100

飘扬物污染控制

0.05

有防飞散设施及措施,并管理良好,周围无飘扬物

0

 

100

 

无防飞散设施及措施或防飞散效果不好,周围存在飘扬物

100

B

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

0.05

有运行作业手册及设备操作维护保养手册,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场内标识齐全、规范

0

 

100

 

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健全;标识不齐全、不规范

100

渗沥液处理

0.1

渗沥液处理后出水监测数据全部达标

0

 

100

 

渗沥液处理后出水监测不达标次数占总监测次数的比例小于20%

40

处理后出水监测不达标次数占20%以上,或简易处理,出水基本不能达标

80

渗沥液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

100

环境监测

0.05

配备较完善的环境监测设备或能定期委托具有相关监测资质的单位对大气、渗沥液、地下水、地表水及噪声等项目的主要指标进行监测,能提供连续、完整、准确的监测资料和报告

0

 

100

 

  能监测或委托监测主要污染指标,但不能按标准定期进行

50

  未采取任何监测措施

100

环境影响

0.03

  所有排放指标监测数据均达标(包括自测和权威部门监测)

0

 

100

 

  排放指标监测数据达标率大于50%小于100%

50

  排放指标监测数据达标率小于50%

100

安全管理

0.05

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安全制度健全,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0

 

100

 

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安全制度不健全,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50

  曾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100

资料

0.1

资料齐全、正规

0

 

100

 

  资料不齐全、不正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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