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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企业的决定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企业的决定
(咸政发〔20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湖北澳森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县属企业分别奖励人民币40万元(市、县市区财政各奖励20万元);

  二、对荣获“湖北名牌产品”的湖北天化麻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市属企业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三、对荣获“湖北省著名商标”的湖北爱尔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县属企业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市、县市区财政各奖励5万元);

  四、对荣获“湖北名牌产品”的崇阳县三普蜂业有限公司等7家县属企业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市、县市区财政各奖励5万元)。

  附件: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荣获 “中国驰名商标”的县属企业(4家)

序号

企业名称

商标名称

认定

时间

奖励金额

(万元)

1

湖北澳森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澳森地板AOSEN及图

2010

40

2

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RPNESS及图

2011

40

3

通山县九宫山有机茶基地

九宫山及图

2011

40

4

湖北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

巨宁及图

2011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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