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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领取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江苏考区)的通知

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领取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江苏考区)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制发的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日前已收到(仅含南京、无锡考点,其他考点的资格证书不在我局发放),我局负责分发并进行资格审查,请获证人员尽快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统一报名的由报名单位派1人领取本单位所有获证人员证书,领取人持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个人独立报名的一般由本人来领取,领取时出示身份证,也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须携带获证人员出具的委托书、获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自己的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因资格审查的要求,领取证书时请出示获证人员的毕业证书(或在校就读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官证或港、澳、台返乡证)原件,如出现证件不符的情况,不予颁发《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二、下列获证人员因为上传的照片有误,其资格证书卡片还未制作完毕,暂时不能领取,请尽快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证书领取不再另行通知,请尽快与报名网站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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