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建立居民健康检查制度。在城乡居民均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开展工作有关疾病的检查。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安排单位职工每2年1次体检。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生每年1次免费体检;对入托儿童每半年进行1次体检。卫生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及早发现和治疗妇女常见病和多发病。
(五)健康服务普及行动。
18.开设“健康服务热线”。加强“12320”健康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在现有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健康咨询服务内容。到2012年,各地均能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预约挂号服务。
19.以医院为中心扩大健康服务半径。医疗机构对门诊就诊的慢性病、传染病患者应开具“一病两方”,即用药处方和健康教育处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健康服务中心,定期在社区、机关、厂矿、学校等举办健康知识、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讲座;开通健康咨询热线电话,为市民提供医疗咨询、门诊和住院预约服务;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专家门诊医师和药剂师或执业药师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每年到社区、乡村开展1~2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六)疾病预防控制行动。
20.继续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遏制与控制艾滋病和结核病流行。针对艾滋病流行特点,切实加强危险行为干预,实施母婴阻断行动。进一步提高结核病发现率,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化诊治,减少耐药,确保治疗效果。
21.继续扩大儿童免疫预防服务。加强预防接种机构建设,保持高水平接种覆盖率。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到2012年实现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一卡通,确保流动儿童及时获得免疫预防服务。继续实施乙肝控制项目,逐步扩大5~10岁少年学生乙肝疫苗接种,强化15~20岁青少年乙肝疫苗接种。
22.实施消除麻疹和消除疟疾行动。组织开展强化免疫,到2012年全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实施以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到2015年实现全市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
23.倡导科学合理膳食。加强营养指导与干预,制作“居民合理膳食自我管理包”,包内含一把控盐勺、一只控油壶、一本合理膳食指导手册,送给每户居民。在托幼机构、学校和进餐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进行科学配餐指导。
24.控制烟草危害。充分利用媒体,采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控烟宣传,大力倡导社会交往不敬烟、公共场所不吸烟的文明行为;医疗卫生单位带头控烟,到2011年底,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把无烟单位标准列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到2015年,全市涌现一批无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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