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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协会关于举办第12届江苏省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协会关于举办第12届江苏省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广电学会(协会),省广电总台、省教育电视台:

  根据全国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选的相关要求,现将第12届江苏省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参评论文分为四类:节目研究、新媒体研究、媒体经营研究、决策管理研究及其他。

  二、评选标准

  立论正确,论据详实,论证充分,论述严谨,文字精练,理论联系实际,重视理论创新。

  三、参评条件

  1、参评论文应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在公开出版物或有准印证的报刊上、书籍中正式发表的广播电视学术文章。

  2、得到市以上管理部门确认,对现实工作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内部调研报告(未公开发表)也可参评,应提供同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参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7000字,系列文章可选择其中一篇参评。

  四、参评数额

  各市学会(协会)、省广电总台各6篇,每项报2篇;省教育电视台3篇,选择强项报送,每项报1篇;省广电协会推荐6篇。

  五、获奖比例

  本届论文评选将产生一、二、三等奖,入围总数不超过70%。一等奖占入围总数的15%,二等奖占入围总数的35%,三等奖占入围总数的50%。

  六、报送要求

  1、参评论文应与原发论文保持一致,不得修改。

  2、每篇参评论文需报送13套装订完整的文字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每套参评论文装订顺序为:

  (1)《第12届江苏省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选推荐表》(附后)

  (2)参评论文所发表的刊物封面复印件及其完整目录页复印件。

  (3)在刊物中所刊登的论文复印件。

  (4)论文打印件。

  3、参评论文请于2012年4月15日之前寄(送)省广电协会秘书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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