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四)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

  (五)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特产经济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省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垦工作。

  (六)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七)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九)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及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