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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政府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时,主动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应当听证的要公开听证信息。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完善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必须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调减后的收费标准。加大对价格和行政性事业单位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九)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快信息更新频次,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引擎功能,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性。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及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政府热线电话等渠道,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探索通过网络论坛、微博、手机短信等渠道即时发布重大政策、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信息。

  (十)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受理、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办理和答复。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难点和倾向性问题,建立会商机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指导面上工作。

  (十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提高年度报告编制质量,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分析到位。增强年度报告公开的时效性,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强化年度报告公开的规范性,在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集中公开年度报告。

  (十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当前任务和长远需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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