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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201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201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沪新出报〔2012〕159号)


各区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本市相关报刊出版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报刊出版单位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抵御毒品的能力和禁毒斗争的意识,加强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为重点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决定在今年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现将本市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开展2012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和总体目标

  今年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要继续以“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为年度宣传主题,通过策划设计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深入广泛报道吸食合成毒品的症状、严重危害、防范方式和自我保护,不断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能力,形成“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的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吸毒,减少毒品需求和危害,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禁毒人民战争。各报刊出版单位要紧紧围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决策部署,着力宣传党的十七大以来禁毒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和重要意义,开展禁毒预防、禁毒执法、禁吸戒毒等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情况和明显成效,发现和宣传在禁毒人民战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大力宣传《戒毒条例》、戒毒康复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广泛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公众、戒毒人员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和医务人员、禁毒社工和志愿者等基层工作力量,宣传《戒毒条例》的相关内容。通过宣传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引导吸毒成瘾人员自觉接受戒毒治疗和康复,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要将禁毒宣传与新闻战线“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将此项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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