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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指标的通知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指标的通知
(阿委办〔2012〕86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因省下达生态环境工程指标调整,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实施方案》(阿委办〔2012〕75号)中生态环境工程指标调整如下,请按调整后的指标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8日

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工程

  一、工作目标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2109.0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9.3万亩。

  2.耕地质量建设。实施“金土地工程”,开发整理复垦土地1000亩,新增耕地1000亩。

  3.污染治理。实施重点企业综合治理4户。

  4.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草原禁牧补助2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3765万亩,牧草良种补贴96.8万亩,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1.86万户。

  二、项目资金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计划安排资金2.4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22亿元,省级安排0.2亿元。

  2.耕地质量建设。省级安排资金827.98万元。

  3.污染治理。计划安排资金2128.95万元,由企业自筹。

  4.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计划安排资金30462.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6497.5万元,省级补助3965万元。

  附件:
  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生态环境目标分解表

地 区

管护国有林
  (万亩)

巩固退耕还林成 果 (万亩)

耕地质量建设

污染治理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政策

 

实施金土地工程

限期治理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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